赣外院办字[2015]13号
学院各部门:
为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公文流转速度,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学院统一安排,即日起精简纸质文件发放,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精简纸质文件的具体范围
1.学院内部一般阅知性事项文件,各部门印发的文件、通知和工作简报以及学术讲座、各类会议等通知,全部通过学院网站发出(可在学校官网和内网文件通知栏查看,限内网公开的只在内网公开),原则上取消纸质阅件。拟文部门与存档部门可保留纸质文件。
2.涉及学院全局性的文件,如部署重大工作、颁发规章制度等,实行纸质与电子文件双轨同步运行。
3.各类上行文及必须使用原文办事和对外出具凭证的文件仍然实行纸质文件。
二、相关要求
1.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须及时将电子文件上网,各部门须按时准确收取电子文件并及时处理。因未及时收取文件通知而引发的后果自负。
2.发文仍按相关程序填写发文稿纸,并在“密级”栏注明是否公开和是否发纸质文件。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