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外院办字〔2015〕8号
学院各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并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进一步提高办公效率,简化工作流程,学院制定了以下措施,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1.收文和发文统一归口在党委办公室和院长办公室。其中,党的机关的公文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行政机关的公文由院长办公室负责。各部门接收到的各级各类公文,均要在第一时间交对应办公室登记批转。各部门一律不得私自发文,如要发文,需到对应办公室领取文号,并填写发文稿纸方可发文。
2.学院及部门印发的文件、通知和工作简报等,统一放至学院收发室各部门邮箱内,各部门安排专人每天定时到各自邮箱内收取,发文者不得要求收文部门前来签收(加密文件、明确规定需签收的除外)。因未及时到邮箱收取文件而引发的后果自负。
3.各类会议场所和各栋教学楼电子宣传屏使用,均只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即可交至院长办公室办理。
4.各部门要大力改进会风,做到少开会,开短会。可以合并一起开的会尽量合在一起,能不列席的尽量不列席,切实提高会议质量。
院长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